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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

    静静地欣赏了一会,安小俞转而看向手中随手摘来把玩的一株小草,半响,突然开腔问道,“对了,郑公子,你应该也有很长时间没跟你的这位朋友见面了吧?”

    郑离也收回了落在远方的视线,点头道,“嗯,大概已有十年没见过面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十年啊,那还真的蛮久的。”安小俞咋舌。

    郑离只是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随后她又问道,“不过十年未见,你还认得你那位朋友吗?又或者,已经过了十年那么久,你朋友就算搬家了也不是没有可能哦。”

    郑离又再次把目光投放到远处,道,“有些事,有些人,不管过了多少年,难以忘记的,不该忘记的,就都不会忘记。至于搬家……”他顿了一顿,然后转头望向她,笑道,“这点姑娘大可放心,在我去关罗城之前,我的那位朋友曾派人设法通知我,说如果我有困难,可以随时跟他联系。他既然这样说了,那么就表示他还是跟以前一样,住在这里,并无搬走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安小俞边听边点头。这样的话,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,她待会把人安全地送到之后,便可以功成身退了。

    相聚分离本来就是世间常有的事,只是她这次跟他分手后,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吧。

    安小俞一想都这点,心里不禁有点奇妙的感觉。

    不过这种感觉,也一定是诗诗姑娘不舍得跟意中人分开所致的吧。因为她可不是一个花心的人,她的原则是,花痴可以,但花心绝对不可以。而且她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之类的事情,所以她也只能将这种感觉归咎到诗诗姑娘身上了,毕竟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是诗诗姑娘而不是她。

    想通了这一点之后,安小俞心中顿感豁然开朗,她告诉自己,这身体现在是她说了算,该断的断,该舍的舍,要做一个潇洒开心,无拘无束的具有现代精神的古代人。

    这时郑离告诉她说,他的那位朋友就住在城北,从这里赶过去的话,大概午后便能到达。于是等小吃货吃饱了后,他们便牵着小吃货一起进城,然后径直往城北那边走去。

    城里的风光相对于城外的,又是另外的一番味道。

    城里的街道非常的宽阔整洁,街道的两旁更是店铺林立,热闹而不喧哗,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安小俞暂时都无暇欣赏,因为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将郑离送到城北他的朋友那里去。

    大概半个多小时后,他们便在一处大门紧闭的,且豪华又气派的大宅前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安小俞抬头望着面前的这座大宅子,不由得在心里暗叹道,真不愧是王公子弟的朋友,所住的房子要比寻常老百姓的要大好多好多倍,果真奢华。

    她觉得苏冥设在朱州的那座私人宅子也已经够大了,但眼前的这座超气派的宅子,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。

    但安小俞转念一想,郑离他本来就是皇亲国戚,那么能跟他做朋友的来头肯定也不小,所以能住在这么漂亮的大宅子里也是理所当然的。而且他的这个朋友这么有钱,应该有能力帮到他吧,俗话说得好,有钱能使鬼推磨,只要有钱,且他的朋友又肯帮助他,那她还用得着担心他回不去关罗城父子团聚么?

    郑离走上前去握住了门环,然后有节奏地在门板上面敲了敲,每次三下,一共敲了五遍。

    不到一刻钟,随着“嘎吱——”的一声,那两扇紧闭的朱漆大门便应声而开。

    从慢慢开启的门缝中,他们看到了一个家丁模样的人,正是此人开的门。

    “公子和姑娘是……”那家丁模样的人在看到来人竟然有两个时,面上神色不禁微微一顿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。

    只见郑离从怀中取出一个玉佩,并递给了开门人,道,“请将这玉佩交给你家公子,他看了之后自然晓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