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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回【慧问】藏獒虽霸气侧漏

    每个人身边都有奇葩一样的人物,有的人像大神一样充满智慧,比如说张朝军,他正义心强、与对手辩驳起来气势如虹,简直就是整个小区的偶像。而有的人则不然,他们似乎是为倒霉而生,每天都能遇见倒霉事,比如说小明,他简直是倒霉界的奇葩,想挣钱当二房东不成,想旅游也没成行,想赌博又被骗,在上个月的一个周末竟然还被藏獒咬了!

    和大多数老少爷们一样,小明也喜欢在天黑之后叫上几个哥们去街边吃烧烤,喝点啤酒,顺便抱怨抱怨自己的倒霉事。这种“夜生活”的频率大约每周两次,地点基本上就是在小明家附近的“李记烤串”。要说这“李记烤串”也很会挑地方,由于地处**地段,周边人口密集,餐馆生意很是红火。

    小明和几个哥们是这里的常客,和老板的关系也不错,半年来没少给这边贡献建设资金,但这种你好我好的场面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,自从“李记”的老板买来一只藏獒以后,小明这维持了一段时间的“无祸事”记录终于被打破了。

    上个月的一个周末,小明照例和朋友们约好出来吃烧烤,因为周末人多,还特意给老板打了电话,说自己11点再去,以避开高峰期。老板也爽快地答应了,特意每样帮他们留了一些。快11点的时候,店里已经没什么人,老板就开始收拾外面的桌子,独独为小明留了一桌。边收拾边寻思着他们什么时候到呢,就听见自家后院那关着藏獒的简易房里传出了藏獒挣扎的声音。这种声音几乎每天都能听见,老板也没当回事,照样吹着小曲收拾着东西。可就在此时,突然听见“哐啷”一声,似乎是藏獒挣脱开了笼子。还没等他反应过来,就看见自家那只一米多长的棕色藏獒冲出了简易房,像只残暴的狮子那样扑了出来,向着走过来的一个人扑了过去!那个人正是小明!

    小明虽然一直都很倒霉,但这次的倒霉程度明显已经达到了巅峰。医生开出了伤残证明:小明的手腕被咬了一口,手筋和次动脉被咬断了,虽然做了两次手术,手部关节部位至今仍然无法正常活动,已构成十级伤残。

    这一张伤残证明让小明全家上下愁云惨雾,最后小明的爸爸,也就是张朝军的舅舅终于把脸从香烟的烟雾中抬了起来,对着妻子说:“你给朝军打个电话,让他赶紧过来,帮忙想个辄。”

    张朝军和小明虽然是表兄弟,但是两个人的关系说不上特别好。在亲戚们看来,他们一个是人中之龙,另一个嘛,大概就是那鸡窝里的一名成员了。但是不得不承认,小明一有什么倒霉事,张朝军总是很快出现,算是免费的法律顾问,这次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张朝军听舅舅和舅妈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,沉思了一会儿,说:“舅舅,舅妈,你们别着急,暂时先把小明照顾好,至于‘李记烤串’那边,我觉得可以先私下谈赔偿金额,如果没法达成统一的话,再对薄公堂也不迟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肯定的,”舅妈抹了一把眼泪,“我这可怜的孩子,怎么净遇上这样的事儿!”

    舅舅比较理智,在叹气之余不得不考虑说:“朝军啊,那你看,这两边要是谈不拢的话,该怎么办呢?你说这要是最后告上法庭了,能怎么判啊?”

    “最近几年,烈性犬伤人的事很多,所以很多城市都是严禁在居民住宅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以及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区饲养的,而且饲养这些犬种的饲主必须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。‘李记烤串’的老板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,造成了小明的人身损害。另外,小明在这整个过程里都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,因此,店主要承担全部的责任。”看着二老若有所思的样子,张朝军又补充道:“舅舅,舅妈,你们什么也别担心,现在就是好好地照顾小明。至于‘李记烤串’那边,谈不拢的话就直接找我,我一定立刻赶到!”

    一个月后,因双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,小明起诉到了法院,张朝军当然是*人的不二人选。而法院经审理后,也如同张朝军所判断的那样,由藏獒的饲养人,“李记烤串”的老板负全责,赔偿小明相应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,共计9万多元。

    ====慧问提示====:

    藏獒属于烈性犬,是明令禁止在生活小区内饲养的。侵权责任法也有相关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在此,我们要说明的是,动物饲养人在饲养动物的时候一定尽到自己的管理和注意义务,以免给他人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。

    法律词条:侵权责任

    侵权责任: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介绍。侵权责任包括“一般侵权责任”和“特殊侵权责任”两种。

    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。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,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(过错)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,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,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。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