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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楔子

    视线从高楼的落地窗跃出。

    霓虹将夜幕切割成斑驳不均的色块,纤细银丝斜插在风里,树叶轻轻作响。

    江城正下着雨,此时还是温柔缱绻的调调,但常居于此的人知道,这里的雨说下就下,说大就大。

    二十分钟后,对面大厦的钟声报响。

    北京时间,二十一点整。

    顷刻间,动静就大了起来。

    雨势瓢泼,地上绽开了一朵朵小白花,树叶在风里颤颤巍巍。

    一群刚加完班的程序员从对面的大厦里走出,叹息声连片,一把把伞在雨中撑开。

    雨下大了。

    但对她而言,再大也没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傅言真说他今天回来。

    会来接她。

    他说来就一定会来。

    天上落子弹他也来。

    她唇角噙着的那抹笑意,从早上到现在,一直没散开过。

    事实上,她这几天的心情都不怎么好,只有今天的笑是发自真诚。

    周一一早,接到甲方爸爸的电话,他们辛苦数月弄出来的策划方案被彻底否决。

    翻脸之快令人咋舌,上周四说就个别细节有点问题。

    所以他们后面两天都没有休息。

    有个男生气的两晚没睡着,昨晚发了条朋友圈--[一腔热情喂了狗]。

    却忘了屏蔽那边的人,差点导致一场风波。

    好在她找到了个可以说的上话的人,算是及时止损,但年轻人也因一时的意气用事丢了转正的机会。

    一腔热情喂了狗,确实也是这么回事,但成年人的言行要考量场合。

    不能再无所顾忌。

    “曾姐,我们走吧。”过了一会儿,实习生小杜过来喊她。

    曾如初应了声,回身看到小杜身后还有几个未出茅庐的实习生。

    都是她组里的。

    一眼扫过,没几个人的脸色能看。

    没经历过什么风雨,喜怒都在脸上摊牌。

    心里都憋着团火。

    雨不仅浇不灭,还让人更想放纵。

    她拿起一旁的风衣外套,跟他们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晚上的活动本来是庆功宴,现在却成了离别曲。

    她托关系给那男生找了个接档的活,他能力没什么问题,就是脾气坏了点。

    年轻人可塑性强,一切皆有可能,她不喜欢给这些小年轻定性,说他们一定怎样怎样,只希望吃一堑长一智,也希望那股子锐气不要被磋磨。

    半小时后。

    一行人来到一家KTV。

    临江地段,装潢雅致,隔音效果也好。

    KTV提供酒水。

    即将离职的男生跟曾如初说了几句感谢的话,然后一口闷下一杯威士忌,拿着话筒就开始吼。

    这歌曾如初这次是第一次听,腔调有些奇怪,歌词也是。

    但他们都会跟着哼。

    男生吼完,将话筒递给另一个小孩,又拿起杯子开始喝闷酒。

    几杯酒下肚,话茬就多了起来,不知谁开口聊起了梦想。

    跟中学时代写作文时的那种仰望星空不同,现在更多是站在地上谈现实有多骨感。

    从狂到丧,不过几年光景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的梦想就是在江城买套房。”男生说。

    “之前呢?”有人打趣。

    “成为科学家,”男生自嘲一笑,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头,“看看。”

    发际线岌岌可危。

    几人笑作一团。

    “阿初,你的梦想是什么?”小杜问曾如初。

    她之前一口一个“曾姐”的,曾如初让她喊“阿初”,她不敢。

    现在喝了两杯酒,东西南北都难以分清,尊卑长幼已然被抛诸于脑后。

    曾如初晃了晃手里的酒。TequilaSunrise,颜色浓烈鲜艳。

    “我啊,我的梦想就是,”她抿了口,看着小杜笑了笑,“喝最美的酒,泡最帅的狗。”

    小杜红了脸。

    这话她很耳熟,她自己说过,但不是对曾如初说的。

    那天小杜在茶水间和别组的小姑娘闲聊,被曾如初无意听到。

    挺酷的句子,她记了下来。

    因为想融入他们的世界,所以眼下也跟着跑起了火车。

    话音一落,门从外面被人推开。

    动静很小,当时其实没引起人注意。

    直到看见那个男人。

    男人站在门框处,漆黑眸光自众人脸上逡巡而过,最后收拢,只聚焦于曾如初。

    她坐在角落里,不算显眼的位置。原本清凌凌的眼眸被酒精熏成迷醉的样子,脸颊薄红,像是刷了层水釉,嫣红的唇勾着,指尖在酒杯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。

    本来极乖的一张脸,现在醉的有些没人样,像个成了精的小狐狸。

    小杜用胳膊肘捣了捣她,给她暗示。

    曾如初视线才从酒上挪开,慢慢悠悠地放了出去。

    眸光自下而上的打探。

    男人身上的西裤没有一丝褶皱,勾出修长且直的腿形。手臂曲起,臂弯处搭着一件深色系的Blazer,枪驳领能修饰出颈部明显利落的线条感,还能衬托脸型,再加上短款收腰,能放大他身材上的一切优点。

    她喜欢看他穿这种风格,他今天穿了。

    再往上是件白衬衣,领口松开三粒扣子,颈线修长,喉结凸起,两侧锁骨可见一点苗头。

    更多风光被拢起,只有极少人才能窥伺。

    极简单的款式,被他穿出不一样的风姿。衣服也挑人的。

    屋里几人看到位不速之客,都忘记质问赶人。

    男人的样貌和气质是少见的优越。

    都被唬住了。

    他往屋里走了两步,刚好站在水晶灯下。

    灯光自他头顶泻落,镜片被光淬的发亮,没一会儿,他抬手将这副细框眼镜取下,放进胸侧的口袋。

    这玩意挡着她看他。

    有人惊呼出声,是夸他的话。

    他没看那些,一直盯着角落里的那个女人。

    女人当然也在看他。

    男人是造物主偏爱的宠儿,身上每一处都很绝。

    这张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脸,纵使她看了这么多年,依然会为此心动砰然。

    有个胆大的咽了咽口水,去撺掇曾如初,“姐,你看看这走错门的帅哥,帅的简直人神共愤,赶紧去泡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