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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
刀光一闪,人头落地!

围观的人无不闭上眼睛,谁也没有胆量直视这恐怖血惺的一刻!

尸首倒在刑场上,血流满地。

刽子手从衣袖内取出一个大馒头,浸在血中┅

古时侯的人有个迷信的说法∶用刚斩首的人血吃下去,可医百病,刽子手用馒头吸取了鲜血,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下肚子去。

围观的人无不目定口呆,看着这个胆大生毛的人。

拿着人血馒头的刽子手名刘勇,今年五十岁了,他在这个县城已经当了廿五年的刽子手,一共杀了九百九十九个犯人了。

照惯例,当一个刽子手杀满一千人之后,他就可以升职,在衙门当上一个小官,不必再动手杀人了。

刽子手也是人,谁也不愿意整天拿着刀杀人过日,更严重的是,因为他是刽子手,所以,没有一个女人敢嫁给地。

虽然这只是他的职业,但是很多媒婆一听到刘勇的名字,便摇手拧头,不想替地做媒。因此,刘勇活到五十岁,还是王老五一名。

他是个正常的男人,生理上的需要无它发泄,只好上妓院去解决,不料所有的妓院都拒绝他进去,给再多钱也不行。

因为妓院的人认为刽子手是个很不吉利的人,如果接了这个客,妓女的生意就会大受影响,说不定还会闹出人命来。

刘勇成了全城最不受欢迎的人,心情自然很抑郁。幸好,这种日子总算很快就要结束了,只要等到明天,他杀了第一千名犯人,就可以永远脱离刽子手的职业,当上一名小官吏,成为有头有面的人。

想到这里,刘勇心中高兴,打了半斤米酒,切了一盘肉、斩了一只烧鸡,高高兴兴地回家去,没吃边喝,一边幻想着未来的美梦。

“小官吏也是官啊!我从此摇身一变,成了上层阶级的人了!那些妓院的人都要巴结我了!我一定要找个最漂亮的妓女┅”

正当刘勇正在胡思乱想之际,只听见木门“依呀”一声地被人推开了。

他家的门从来不上锁,因为就连小偷也怕被他的晦气连累,不敢上门来光顾,平常的人更不用说了,谁也不愿到他家来,有事就在门口喊一声。

“是谁啊?”刘勇觉得奇怪。

“刘大哥,是奴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