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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民变的性质

    袁崇焕死了,崇祯的麻烦才刚刚开始——陕西发生了大规模的民变。

这场民变来势汹汹,顽强不息,最终导致了明朝的灭亡。

这次民变虽然“源远流长”,但其主流起点是崇祯元年(1628年)七月,陕西定边营逃卒王嘉胤聚众在府谷起事。

王嘉胤起事引发连锁反应,安塞“响马”高迎祥、清涧王左挂、汉南王大梁等也纷纷率众造反。此后民变就像雨后春笋,层出不穷,李自成、张献忠约在1630年前后也加入了民变的队伍。

对于这场灭亡明朝的民变,应该如何认识?它发生的原因是什么?性质是什么?讲述这段历史之前,我们应该首先弄清这个问题。

关于民变的原因。

我认为自然灾害以及官员腐败只是一部分原因,但不是主要原因,崇祯大规模清洗造成的政治乱相是引发民变的重要因素。

不可否认,崇祯初的民变与历史上的民变有共同的地方,都有灾荒、腐败、压迫等因素,但是以中国幅员之大,东南西北各地不可能年年都风调雨顺,可以说局部灾荒很常见,虽然史书对于灾荒的记载触目惊心,可是只要是灾荒就没有好看的。

一般由灾荒引起的民变,只要赈灾得力,是可以平息的。然而崇祯朝虽也尽力赈灾,却收效甚微,民变愈演愈烈。

至于统治阶层的腐败,对人民的压迫,在整个封建社会都大同小异,崇祯朝也并不比其它朝代更甚。

民变发生的时机,正是崇祯大规模清洗朝臣的时候,平反后的东林党人致力于报仇雪恨,与魏忠贤集团有瓜葛的大臣则人心惶惶,整个朝廷陷于瘫痪,无人过问题政事,政府的社会面控制力下降,对军队的管理也日益松散,士兵频频发生哗变,流入社会的逃兵点燃了民变的星星之火。

这是民变发生的直接原因。

关于民变的性质。